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市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初级卫生保健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制订全市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预防控制规划及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制订社区卫生、农村卫生服务、初级卫生保健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订全市免疫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用于预防传染病的菌苗、疫苗等生物制品供应、使用的管理与考核评估;组织对全市重大突发疫情、灾情实施紧急处置,组织协调救灾防病工作;负责全市疾病预防控制信息工作;承担市爱卫会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和指导全市创建卫生城(镇)、农村改水改厕、除“四害”、与疾病控制有关的健康教育等工作,并进行考核评价;承担市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决定的工作任务和地方病防治的日常工作;负责作业环境卫生监督、监测和从业人员体检工作;负责妇幼保健机构、健康教育机构的建设和管理;依法监督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与计划生育部门密切配合,根据各自职责,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共同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负责指导管理医疗卫生机构卫生防病工作;负责对优生优育协会、市预防医学会等社团的联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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